四.资格审查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照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① 单位介绍信;
②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⑤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1寸4张,2寸2张。
2.我院(系)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申硕办法
1.申请条件:
①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② 通过全国经济学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综合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市场经济理论)考试;
③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
④ 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成绩四年有效。
2.具备以上条件的学员可以向学校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授予北大经济学硕士学位,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费用自理。
3.申请学位联考:学员入学后即可参加国家每年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与综合课程考试,通常每年3月份报名,5、6月份考试。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才能参加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