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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


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 生 简 章

(北京市学位办备案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 ― 国家重点学科 ― ―

重点研究方向①金融投资②经济管理③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

  我系的创建可追溯到1950年,原名计划经济系,是中国人民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教学单位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创建的应用经济学教学和科研单位。2001年6月,我系和其他几个院系共同组建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我系是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单位。国民经济学专业于1988年和2001年两次被评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点。
  国民经济管理系建系五十多年来,共培养了10000多名各类毕业生和进修生,不少系友已成为中央和地方研究、计划、财政、金融等经济管理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的领导干部。
  国民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学专业现有刘瑞(宏观经济管理)、刘起运(经济预测与规划)、武少俊(战略与规划)、陈璋(资本与证券市场研究)、顾海兵(实用金融形势监测分析)、许光健(经济理论与政策)等11名教授兼博士生导师;金乐琴(管理学原理)、沈久沄(投资项目管理)、黄燕芬(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与运营)、苏汝劼(西方经济学)等16名副教授兼硕士生导师。我系部分兼职教授:魏礼群(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部长级)、王春正(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部长级)、刘鹤(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等。本进修班的授课教师均为我校的资深教授、副教授。
  为培养既了解政府经济管理又懂得企业经营管理,既了解宏观经济又懂微观经济,既了解中国国情又懂国际惯例,既了解“计划”又懂“市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我系在北京市举办国民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即在职研究生班。

  一、进修课程






 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邓小平理论研究        货币银行学             财政学
 宏观经济管理       宏观经济预测与规划          专业外语





 A 金融与投资方向
 现代商业银行运营与管理 资本与证券市场研究 投资经济学 金融形势监测分析
 B 经济管理
 社会发展中的宏观管理 政府经济学 产业经济管理 经济预测分析 区域经济管理
 C 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
 管理学原理 战略管理 投资项目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根据学员要求和本系情况,课程可做适当调整)

  本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可选择的其它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城市经济管理、财政、物价、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研究等。

  二、报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欲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1、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 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 交报名费200元,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4、 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 经我系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 学费每人 1.8万元,书本资料费、证书费自理。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3、 学费可通过银行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国民经济管理系学费”。

  五、进修时间:
  学制约为两年。
  上课时间:周末班授课,每月上课1~2次。

  六、学籍管理:由我系和研究生院编号并存档。

  七、颁发证书:
  1、 学员在学完所有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2、 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可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硕士)。

  、银行汇款: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九、报名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咨询电话:010-62111451  62111933  13391615935
  传  真:010-62111933
  联 系 人:赵老师
  E_mail :root010@126.com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
  (一)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可参加全国统考和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 在所学专业有一定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 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2、 在四年之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统一考试;
  3、 在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
  4、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 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