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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金融投资与金融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投资与金融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方向
  金融投资与金融管理— 国民经济学专业

二、进修时间:学制两年

三、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及学分要求

课程名称

学分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2

专业外语

3

方法课

计量经济学

3

数理分析方法

3

学科基础课

西方经济学

3

财政经济学

3

专业课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研究

2

宏观经济管理

3

宏观经济监测预警

3

社会发展与政策

2

选修课

国际金融与国际投资

2

现代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2

国际经济学

3

货币银行学

3

证券投资与政策分析

3

      40 学分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均可报名参加进修班学习。
  3、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07年3月起
  2、报名手续:(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交同一底板小二寸照片两张。
         (4)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六、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或其他业余时间。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

八、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结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进修班学费18000元,书费、资料费结业证书工本费自理。学费一次性交清;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位课程考试费及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十、报名电话:010-62111451 62111933 13391615935 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