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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冬季招生简章
 







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冬季招生


---招 生 简 章---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北京市举办金融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三、课程设置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学 专 业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2063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104902

西方经济学

3

129902

货币银行学

3

129901

财政经济学

3

104901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3

105612

国际经济学

3

129906

商业银行理论与经营

2

129905

金融市场分析

2

129909

高级公司财务

2

129519

国际金融

2

129401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2

129910

金融信息化专题研究

2

131901

计量经济学

3

ZYWY

专业外语

3

总学分

35

全国

统考

外语水平考试

教委规定

省(市)学位办

综合水平考试

教委规定

省(市)学位办

补修

非经济学学士学位者补修( 1 )货币银行学 ( 2 )国际金融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北京2006年12月20日至额满为止。
  2.咨询电话:62111451  62111933  13391615935  赵老师
  3.报名手续:
  ⑴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⑵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⑷ 有科研成果者交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等(在省、市、部、全国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相当等级的科研项目成果);
  ⑸ 交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于2006年10月组织报名时,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2006年12月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六、进修时间
  2007年1月——2008年12月,教学2年。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必修课应撰写一篇课程论文或读书心得。

八、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证书。

九、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金融学及相关专业20000元。学费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书费、资料费自理。
  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2006年10月

 

附:凡参加冬季班学员免费赠送2007年全年《新东方英语》(每月一期)